前年是莎士比亚(1564-1616)诞生450周年,英国以至全世界盛大庆祝;今年是莎翁逝世400周年,将会隆重纪念。大典来临之际,我想到莎翁名著Hamlet汉译的一个小问题。
我和一两位文友,都把剧中的主角丹麦王子翻译成“汉穆雷特”。如果我提及他的文章在内地发表,不好了,王子的汉名,必定被改为“哈姆雷特”。堂堂一个肃穆的男子汉,为什么有如哈哈镜般变得又“哈”又“姆”呢?文友黄国彬教授的一番议论,我深有共鸣。他在其力作《解读〈哈姆雷特〉——莎士比亚原著汉译及详注》中写道:“丹麦王子在汉语世界中最流行的名字哈姆雷特,其字形、字音都叫我想起蛤蟆(ha ma),……我的神思叫我想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句俗语;同时也叫我想起哈巴狗——一种体小毛长腿短的狗。到了后来,我的联想竟一发不可收拾,突然脱轨,飞向传说中的丑妇嫫母那边去了。”
以“雅译”观点视之,“哈姆雷特”这样的翻译,实在不雅,甚至不礼。
我肃穆地略为探究哈姆雷特这个译名的来源。田汉1922年的译本作“哈孟雷特”,1936年梁实秋的译本则作“哈姆雷特”,原来梁氏是始作“哈姆”者。
莎翁另一名剧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有名句“我们所谓的玫瑰,换个名字,还是一样的芬芳”。是耶非耶?玫瑰有刺。把Hamlet定于一尊地翻译做“哈姆雷特”,始终是我阅读莎剧经验中的一根刺。
来源:羊城晚报 日期:2016年1月31日 作者:黄维樑(香港学者、作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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